【山西招商】山西出台开发区国际合作园区评定管理办法 推动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
所属地区:山西
发布日期:2025年07月14日
为深化开发区改革创新,提升对外开放水平,山西省出台《山西省开发区国际合作园区评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,旨在通过规范国际合作园区的申报、评定和管理,推动招商引资工作高质量发展。该办法聚焦吸引国际资本、技术和人才,打造新兴产业集聚区,优化营商环境,为山西省开发区转型升级提供制度保障。
一、政策背景与重要意义
山西省正处于资源型经济转型的关键阶段,开发区作为产业集聚和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,承担着引领高质量发展的使命。国际合作园区的建设是山西省主动融入"一带一路"倡议、对接国际先进规则的重要举措。通过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,打造具有山西特色的国际合作平台,将有效提升开发区的国际竞争力。
二、评定标准与申报条件
《办法》明确申报单位需满足五大条件:一是体制机制健全,具备专业化管理团队;二是选址科学合理,符合国土空间规划;三是合作内容务实,有明确的国际合作方向;四是产业集聚初显,主导产业明确;五是符合相关产业发展规划。这些条件既注重现实基础,又着眼长远发展,确保评定工作的科学性。
三、评定程序与管理机制
评定工作采取多环节审核机制:首先由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申请,经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商务厅;其次由省商务厅组织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;最后对通过评审的园区进行公示,无异议后由省开发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下达评定文件。整个过程公开透明,确保评定结果的公正性。
四、政策支持与发展方向
获评的国际合作园区将享受省级开发区相关政策支持,重点在以下方面发力:一是深化"三化三制"改革,推进市场化、专业化、国际化运营;二是加强与国际先进园区的对接合作,引入优质项目;三是优化营商环境,提升服务水平;四是培育特色产业集群,打造区域经济增长极。
五、实施保障与预期成效
《办法》建立了动态管理机制,对评定园区实行定期考核,确保建设质量。政策实施后,预计将推动山西省开发区在利用外资、引进技术、管理创新等方面取得突破,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国际合作标杆园区,为山西省高质量转型发展注入新动能。该办法自2021年起施行,有效期两年,期间将根据实施情况不断完善。